用建筑評論審視城市問題的四點思考
行業動態
04-06
2016
城市文脈與20世紀建筑遺產
“傳承文化基因,守望精神家園”的本質是為了服務新型城鎮化、城市化的文脈傳承。在當代城市建設中,“鄉愁”是常常被忽視的問題。
城市隨著混凝土高樓逐漸僵硬化,文化遺產保護的重點越來越集中在管理思辨上。可以看出,在建筑師、文博專家所實踐的建筑遺產保護與開發利用中,確實存在認知與操作上的誤區。
從20世紀遺產保護的視點上看,失憶的城市使建筑師對當代城市有更多的痛與愛,對此,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在《20世紀遺產保護》一書中強調:“我國20世紀遺產,根植于近現代中國的百年風云,直接地反映了人類進步與社會發展的重要過程。這與古代遺存不同,是功能延續著的活的遺產。”
要對城市文脈加以保護,使人類發展記錄更完整,使社會教育功能更完善,使城市文化特色更鮮明,使建筑創作更有特色和針對性,保留住城市標志性的建筑物。
在城市化特色建設中,一方面要讓鄉間的氣息不被城市建設的浪潮盲目沖刷;另一方面,也要改變技術的趨同導致的建筑物趨同。用20世紀建筑遺產的營養,用20世紀建筑師的設計思想抹平城市建筑模式同質化。
國際規劃大師沙里寧說:“讓我看看你們的城市吧,我就知道你們的人民在文化上追求什么。”
城市是人類文化在不同時期的重要載體,如何規避“千城一面”、“萬鎮一面”,如何讓城市文脈深深打上20世紀遺產的記憶,如何在城市百年交替與更新中亦傳統亦現代……融入當代設計思維,是對城市建設更為豐富、更為有效的建筑遺產之思和有境界的設計智慧。
社會責任與建筑方針
建筑設計要全面反映社會的價值。建筑設計史表明,建筑設計界是與進步的變革運動聯系在一起的,建筑師最大的社會責任,就是要使設計的作品能深入地從健康、環境、生態、可持續發展等方面處理好相關細節,體現出對人細致入微的關懷。
在當下,城市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和機遇,人性與良知時常被利欲所扭曲,建筑師要真誠地將社會整體,尤其是為民設計作為最高的從業目標。
《若干意見》在第一條指導思想中,提出了用“適用、經濟、綠色、美觀”的建筑方針,轉變城市發展方式的新戰略。“綠色”是此次建筑方針增加的主角,“美觀”也歷史性地得到了強化。
1952年,我國首次提出了“適用、經濟、在可能的條件下注意美觀”的建筑方針,60多年來,這個方針不斷因時代變化而欲推陳出新,但實踐證明,只要是經典,就會永恒照耀。
優秀的建筑思想不僅是一種標尺,更是一種財富與建筑遺產。新建筑方針,無需推倒歷史的內容重來,而是要還歷史一個常議常新的話題。
綠色建筑方針是本質不是標簽,綠色發展要在優化環境的同時釋放促進增長的新功能;綠色發展要在城市工業現代化的基礎上實現產業升級;綠色發展要捕捉需求結構變化、激發新的比較優勢;綠色發展要通過普惠公眾產品實現基本環境權利的平等。
事實上,目前不少城市僅從指標上去衡量建筑,而未從實際需求出發,有些所謂的“綠色建筑”并非體現城市設計者的智慧,不僅不宜居,而且是“活生生”的浪費。
從一定意義上看,這些標簽式的形式主義設計行為,不僅是對真正的民生關注不夠,還忘記了建筑在塑造和影響人類民主文明中的作用,不關心公共性的任何建筑設計對社會都是有害的。到頭來,非但不能給城市帶來美觀,還會對城市精神塑造造成傷害。
盡管當下由于中央的政策,過度城市化正被遏制,但“城市病”還在蔓延,尊重城市發展規律還僅僅停滯在口號上,亟待成為設計者與管理者的共識。
城市安全與海綿城市設計
在《若干意見》中,第十條、第十五條、第十六條、第十九條、第二十七條從不同側面提出城市安全建設問題,結合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中強調的安全第一原則,給建筑師、規劃師提出了本質安全的規劃設計目標與任務。
開展城市綜合減災的安全管理,離不開管理者的安全頂層設計,更有賴于人性化的安全空間設計營造。
很長一段時間,建筑師、規劃師將災害與事故視為偶然的、孤立的突發事件,對災害防控的態度僅寄托在政府管理部門,并一直認為建筑安危是結構工程師的使命。
2003年“非典”事件,暴露了醫療建筑中防御公共衛生事件缺失的設計安全隱患,使建筑師、規劃師開始認識到,建筑安全已經涉及到自然災害、人為災害,甚至反恐防暴的方方面面。
建筑防范的精細化設計不考慮防災疏散空間是不全面的,不從建筑初期思考安全內涵就不是本質安全。精細化城市防災必須要求管理者、建設者與設計師同思安全。
城市建設中涉及到的環境評價與安全評價,建筑師都要有所了解,并對之間的辯證關系有所把控。
環評是指對規劃設計后可造成的環境影響予以分析、預測和評估;安評是以工程、系統安全為目的,發現其中存在的危險、有害因素并予以辨識分析。
環評與安評有許多相似之處,但評價范圍不同、關注重點不同、工作手段不同。
其共同點在于,服務對象都是同一載體——城市或建筑,共同揭示風險源,體現安全減災的重大責任。
大量事故災害的事例說明,教訓不單要以改革誠意彌補,而是重在樹立真正的事故教訓學習機制,使建筑師具備安全減災設計的基本思路。
景觀設計師俞孔堅指出,不科學的工程性措施導致水系統功能的整體退化。為此,他提出了以跨尺度的生態規劃設計理論和方法體系為基礎的“海綿城市”防災設計觀,分析水生態安全格局的宏觀層面,合理規劃并形成實體的“城鎮海綿系統”的中觀層面以及公園或小區等局域集水單元建設的微觀層面。
事實上,自2000年以來,聯合國減災戰略就多次強調,建設彈性城市以應對災難。海綿城市設計是恢復城市彈性空間、回歸土地本質的重要途徑及應推薦的方法,有益于水安全。
“多規合一”與城市設計
《若干意見》第四條強調依法制定城市規劃,提出改革完善大城市規劃管理體制,加強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,推進“兩圖合一”,并希望在有條件的城市探索城市規劃管理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合一。
這無疑是創新規劃理念、改進規劃方法,把以人為本、尊重自然、傳承歷史、綠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規劃全過程,一張藍圖干到底的絕好舉措,其最大益處是實現城市規劃設計的和諧統一。
“多規合一”有利于在空間層面上將發展統籌起來,通過“多規合一”的平臺可推動空間布局和利用的有序平衡,實現資源集約、降低成本,在處理山、水、田、城和人的關系時,實現城鄉統籌,提升城市承載力和宜居度。
同時,在優化公共審批管理流程中,還有效解決規劃中的公眾參與決策等問題。在實現“多規合一”的統籌時,推進城市設計又是一個層面的城市優化管理的“點”。因為城市設計是落實城市規劃、指導建筑設計、塑造城市特色風貌不可缺少的有效手段。
大量實踐說明單純的建筑設計解決不了城市發展問題,同樣僅靠城市規劃更難以使城市精細化,所以無論是建筑師、還是規劃師,打破專業局限投身城市設計將是城市優質建設的“幸事”。因為只有城市設計,可從整體平面和立體空間統籌城市層面的建筑布局,協調城市景觀風貌,使單體建筑無論在形體、色彩、體量、高度等方面滿足城市設計的總要求。
當然,城市設計師應具備“獨立之精神,自由之思想”。設計大師阿爾瓦?阿爾托說:“我們不僅要關注每一個建筑單體,還要關注建筑中的每一個細節以及城市其他所有的功能。”
城市建筑要藝術、要宜人、要有適用功能、要有文化影響力的“萬全之策”雖然很難,但有城市設計的建筑創作會帶給城市負責任的地域性、時代性和創新性作品,不僅增加家園幸福的指數,更體現讓生活更美好的城市本質追求。
用建筑評論之思去審視當下城市問題,盡管我們發現不少作品有以人為本的設計嘗試,但也不乏拜金美學堆積的現實。
我國改革開放30多年,經歷了國外百年建筑歷程,也凝結下大量懸而未果之問題,要承認不少前車之鑒,尚未成為后事之師。
愿中國建筑師及評論家們在中央《若干意見》為我們鋪就的倡言平臺上積極思考,能講科學理性真話。因為,中國城市建設需要規劃設計大師,更離不開有深刻良知與清澈洞見之思的建筑評論家。
